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

第一部分  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概况

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是公安部根据政府采购需要、经财政部同意和中编办批准,设立的公安部直属单位。

我中心是财政部直接监管下的7家中央级集中采购机构之一,是全国唯一专业从事警用装备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,主要职能为受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委托,承担警用车辆、装备物资的集中采购等工作。中心采购业务规模覆盖全国32家省级公安机关、以及铁路、民航等行业公安机关,并逐步扩展至包含部分地级市、区县级政法单位。近年来,我中心坚持服务公安工作、服务公安装备、服务公安民警的根本宗旨,积极协助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采购了大量物有所值的警用车辆、装备物资,在维护公安机关利益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 

第二部分  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表

(注:2023年我中心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)

(注:2023年我中心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)

 

第三部分  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一、关于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

2023年部门收入总额为6,108.37万元,支出总额为3,251.17万元,结余分配2857.2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0.00万元。

二、关于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收入情况说明

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收入总额为6,108.37万元,包括:事业收入4,188.34万元,其他收入1,876.03万元,财政拨款收入44万元,年初无结转和结余。其中,事业收入主要是协议供货服务项目收入3,494.34万元,招投标项目收入465.52万元,展位费收入为228.48万元;其他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1,560.77万元,租金等收入315.26万元。

三、关于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支出情况说明

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支出总额为3,251.17万元,包括:基本支出2,854.27万元,项目支出396.90万元。其中,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653.35万元、公用经费支出金额2,200.92万元;项目支出主要是招投标项目396.90万元。

 

第四部分  名词解释

一、事业收入: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如,中标服务费收入等。

二、其他收入:指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,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。

三、基本支出: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。

四、项目支出: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,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。

 

2024年8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