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能力测试公告

根据《人民警察法》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》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,按照工作安排,现就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能力测试、心理素质测评、体检、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

根据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了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(附件1)。

二、专业能力测试确认

我中心将与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联系,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确认工作。放弃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,请在2024年2月29日12时前提供本人签名的《放弃声明》(附件2)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,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,将视情节报中央政策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。

三、心理素质测评

中心将于2024年3月1日10:00上午开展心理素质测评,招录岗位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均须参加。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,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重要参考。(心理素质测评地点: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,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)

四、专业能力测试

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方式、结构化形式进行。中心将于2024年3月1日下午13:0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,实行入闱管理。专业能力测试顺序,按照规定要求现场抽签决定。根据入闱管理有关规定,未按时参加人员视作自行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。(专业能力测试地点: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,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)

五、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专业能力测试成绩×60%。

六、体检和政治考察

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,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、考察对象与计划录用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,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:1的职位,体检考察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(70分)。

体检、政治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1. 考生请携带好身份证、准考证等证件,食宿、交通费用自理,请合理安排行程,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、心理素质测评等,确保安全。

2.专业能力测试期间,考场实行入闱管理,电子通讯设备将统一保管,不得携带进入考场、候考室。

3. 遵守考场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安排;若有舞弊行为,即取消考试资格;考试测评后尽快离开考场,不得逗留、不得泄露试题信息。

4. 请仔细阅读公告事项,认真做好准备,保持通信畅通。如有疑问,请与中心联系。(021-22022048或021-22022051)

 

附件:

1. 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/filedownload/785644

2. 放弃声明(样式)/filedownload/785645

 

 

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

2024年2月28日

2024年2月28日